通知公告
闽软协 [2013] 第15号
各会员单位:
软件行业协会成立以来,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,以"服务政府、服务企业、服务社会"为宗旨,为广大会员服务。根据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闽[1992]447号、[1992]闽财综250号《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缴纳2013年度会员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根据民政部和本协会章程的规定,凡是我会的团体会员,必须按章缴纳团体会员费。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,协会的业务活动和信息服务等经费都来源于会员费收入。请各会员单位对缴纳会员费事宜予以充分重视和支持,如有实际困难,可向协会提出书面减、免申请。
二、根据我会会员管理办法,缴纳会费标准为:理事单位2000元/年;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/年。请于7月10日前汇款至以下账户:
户 名: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
开户行: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
帐 号:591902745710701
三、请携带财务汇款单到本会领取会费发票。
地址:福州市杨桥东路157号武夷花园A-302室
联系人:陈 榕
电话:0591-87532300
二0一三年五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