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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关于缴纳2011年度团体会员费的通知

时间:2011-09-21 来源: 浏览量:538

闽软协 [2011] 第36号

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关于缴纳

2011年度团体会员费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

各会员单位:

软件行业协会成立以来,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,以"服务政府、服务企业、服务社会"为宗旨,为广大会员服务。根据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闽[1992]447号、[1992]闽财综250号《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》精神,现就缴纳2011年度会员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根据民政部和本协会章程的规定,凡是我会的团体会员,必须按章缴纳团体会员费。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,协会的业务活动和信息服务等经费都来源于会员费收入。往年度团体会员费,绝大多数会员均能按期缴纳,但也有部分会员至今尚未办理。请各会员单位对缴纳会员费事宜予以充分重视和支持,如有实际困难,可向协会提出书面减、免申请。

二、根据我会会员管理办法,缴纳会费标准为:理事单位2000元/年;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/年。请于10月10日前汇款至以下账户:

户  名: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

开户行: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

帐  号:591902745710701

三、请携带财务汇款单到本会领取会费发票。

地址:福州市杨桥东路157号武夷花园A-302室

联系人:陈  榕    

 电话:0591-87532300

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