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软协〔2010〕006号
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关于2010年度软件企业年审的通知
各有关企业:
根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总字[2002]第008号文件及《福建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闽信科[2000]203号)精神,2010年度软件企业年审工作即将开展。现将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年审受理时间安排:
时间 | 受理企业 |
3月1日至3月10日 | 2004年及以前认定软件企业 |
3月11日至3月20日 | 2005年至2007年认定软件企业 |
3月21日至3月31日 | 2008年及2009年认定软件企业 |
二、年审标准及程序:软件企业年审的标准及程序基本等同于软件企业认定申报,具体要求提交如下材料:
1、 软件企业年审基本情况表(附件1)
2、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(由“中国双软认定网”下载《双软认定申报系统》)及系统导出数据
3、 2009年度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)
4、 软件收入构成表(附件2)
5、 软件研发投入明细表(附件3)
6、 企业员工花名册(附件4)
7、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
8、 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
以上材料用A4规格打印并按顺序装订一份报送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,同时提交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(年审附本)》
特别提醒:按期完成2009年统计年报的软件企业将优先审查年审材料,未交统计年报的企业务必于年审受理之前报来,统计报表问题可咨询辜华(0591-87537661)。
三、年审结果及处理方式:
1、未通过年审的企业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,如有异议,可提出书面申诉,确有特殊原因,经省信息化局同意,责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软件企业的各项指标要求,逾期仍未达标,不再享受优惠政策。
2、年审通过的企业,由信息化局发文公布,并发还加盖“年审专用章”的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(年审附本)》,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。
四、联系方式:
联 系 人:张 林
通信地址:福州市杨桥东路157号武夷花园A座302
电 话:0591-87537332
电子信箱:fjsia@163.com
五、年审费用:
根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关于年审收费标准,每单位收费500元。申报年审的企业应在递交申报材料的同时,将年审费用汇至以下帐户:
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
5919 0274 5710 701
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
二○一○年二月三日
主题词:软件 认定 年审 通知
抄送:邵玉龙会长,省信息化局,省国税局流转税处,省地税局所得税处
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0年2月3日印发
附件1
2010年度软件企业认定年审
基本情况表
企业名称 | |||
法人代表 | 认定证书号 | ||
联系人姓名 | 联系电话 | ||
统计员姓名 | 联系电话 | ||
是否我会会员 | |||
2009年统计年报表及月报表报送情况 | |||
一年来企业基本情况变更 (名称、地址、法人、电话等) | |||
对照软件企业基本条件本企业的自我评价 | |||
本企业在年审中需要特殊说明的有关问题 | |||
附件2
企业软件收入构成表
序号 | 软件项目名称 | 合同起止时间 | 合 同 总金额 | 合同中 软件金额 | 2009年软件发生金额 | 说明 | 备注 |
合计 | (总项 目数) | (总合同金额) | (总软件金额) | (软件发生 总金额) |
注:
l 单位万元,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;
l 软件发生金额指已开发票实际收到的软件金额(其总额应等于《申报表》上的软件总收入);
l 自产软件收入务必在“备注”栏中注明;
l 一个软件产品有多项合同的要分别填写,并在项目名称栏分别填上用户名;
l 应将必要的合同及发票以A4规格复印附后备查;
申报表电子文档制作要点
申报单位填好《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》并“保存”后,点击菜单之“数据导出”,存于“U盘”或“光盘”提交均可
附件3
企业软件研发投入明细表
序 | 费 用 名 称 | 费 用 金 额 | 说 明 |
1 | 软件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人工费用 | ||
2 | 调研费用 | ||
3 | 咨询论证费 | ||
4 | 资料费用 | ||
5 | 技术人员再教育费用 | ||
6 | 协作费 | ||
7 | 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软件费用 | ||
8 | 必要的耗材与机房费用 | ||
9 | 其它费用 | ||
总金额数 |
注:
● 费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,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
● 任何费用仅限于研发人员及与研发相关的费用
● 说明栏简要填写有关明细(有费用就要填)
● 人工费用须在说明栏中明确研发人员数及开支项目
附件4
企业员工花名册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学历 | 毕业学校 | 专业 | 职称 | 入司时间 | 所在部门 | 职务 | 类别 | 身份证号 | 说明 |
注:类别一栏请填写类别号:1、开发人员;2、工程与项目管理人员;3、市场推广人员;4、技术服务人员;5、其他人员(包括不属于以上4类的高层管理人员、后勤人员等)